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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0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3459 次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2021〕1号)精神,按照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递补人员于2021年5月24日前至我中心人事科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通用类)面试资格复审通知》。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若考生在审核期限内未递交材料进行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序号 岗位名称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总分 排名 备注
1 会计 刘瑗 206011600921 71.2 4 递补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