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2395 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3月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1.1、运输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修改为1.1、运输储存条件及有效期:-15℃以下稳定保存2年;2-8℃可稳定保存6个月;室温(20-25℃,相对湿度20-50%)可稳定4周;冷链运输,存放在含有干冰的厚泡沫箱中;
增加2、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有厂家授权书,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且以满足项目验收为准,项目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中标后提供各项目试用装1套,使用科室验证无误后,签订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 2024年3月12日
名 称: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紫竹林2号
联系方式: 025-83538375
项目联系人: 汪科 电 话:025-8353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