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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8329 次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疾病控制1岗、疾病控制2岗、理化检验1岗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疾病控制1岗、疾病控制2岗、理化检验1岗初审的报名者。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13日。
3、资格复审方式:线上复审。请将证明材料在复审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njcdcrbk@163.com。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接受高等教育以来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学历的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需出示学历认证;
(3)英语等级证书;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可不提供);
(5)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所获荣誉、科研成果等辅助材料;
(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格式要求:将上述材料原件以扫描件的形式,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准考证号,真实性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
三、因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能提供岗位所需证书或证明,导致失去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应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我中心留存复印件。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联系咨询电话:025-(83538317,83538316)。
附件:
1、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