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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面试通知暨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3487 次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和《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与签到时间

2021年6月23日(周三)。

具体签到时间如下:

1、疾病控制岗:2021年6月23日8:00;

2、营养与食品卫生岗、学校卫生岗、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岗、卫生管理岗:2021年6月23日13:30;

3、微生物检验岗、理化检验岗:2021年6月23日14:30。

二、面试签到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号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面试对象

按录取人数1:3比例,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请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达侯考室签到,迟到30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所有面试考生进入等待室后,应将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保管,任何复习资料不得带入准备室和面试室。

3、面试考生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五、疫情防控政策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面试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已抵宁超过72小时,请提供抵宁后72小时内的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时间间隔必须大于24小时;

2.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和后续7天健康监测,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7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和后续7天健康监测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尽快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签到现场签署《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按新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25-83538317/83538316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面试名单.xls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