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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信用和标准科

信用和标准科

开展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开展全过程执法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工作,
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管理工作,做好信用建设工作;
负责派驻市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人员的管理,协助市卫健委做好相关许可服务工作;
协调中心参与国家、省、市公共卫生标准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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