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5334 次
中心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聘期为2年,要求至少指派2-3名律师组成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至少有1名具备5年以上从事行政法律服务经验。该项目每年4万元,服务期2年,总预算:8 万元,采用综合评分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采购工作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及采购联系人: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办联系人:汪娜联系电话:025-83538375。项目联系人:中心办公室,马国亮,83538307
二、响应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疾控中心紫竹林3号2楼会议室;
(3)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2 月1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 月1日上午 9:29(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所报的响应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及评标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2021年 2月1日上午9:30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竹林3号)2楼会议室。
(2)参与者将响应文件以书面密封形式(加盖骑缝章)送达我中心。(未密封、未加盖骑缝章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我中心开标前(不得拆标)。评审小组将根据对供应商资质要求进行审核。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至少包括投标项目。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其他证明材料:具备一年内或近期案例;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财务数据运营正常;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其他相关材料。
五、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见附件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