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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0.2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19/08/08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1987 次

0.2公正性声明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依法设置的社会公益性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独立从事卫生检验检测业务。有措施保证一切检测活动不受来自外部的不恰当干预,实验室管理层承诺对检验检测人员不施加任何压力和影响,以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运作的诚实性。为维护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本中心声明:

0.2.1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0.2.2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所有权和专利权。

0.2.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0.2.4保持和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保证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对客户与检验检测有关的投诉,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答复。

0.2.5不从事与客户送检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等活动。不接受有违检测公正性的投资赞助和代理要求,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0.2.6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检验检测授权签字人符合相关技术能力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或者授权签字人的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7积极参与国内外实验室能力验证和比对活动。

0.2.8持续识别、应对来自各个方面的风险和机遇,实施风险管理。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术负责人):

 

                             20190808